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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州下达2023年州级人大代表建议专项资金160万元,专项用于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古寨维修、义龙新区德卧镇德卧村红山一二组基础设施修建、安龙县笃山镇云上村路灯照明建设等17个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我州充分发挥州级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紧扣发展主题,聚焦民生热点,代表们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把关于解决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古寨维修经费的建议、义龙新区德卧镇德卧村红山一二组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安龙县笃山镇云上村路灯照明建设经费的建议等17个建议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排,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提供坚强保障,奋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在项目建设中,各县(市、区)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认真填写《2023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对每个项目建设名称、实施单位、实施时间、资金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进行逐一绩效评价,全方位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及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记者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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