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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
引导教科文卫领域人才服务基层一线
日前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发展空间,该市出台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优化乡镇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设置。将乡镇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数量,按照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集中设置,原则上用于教育主系列岗位聘用。
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定向设置制度。支持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等基层事业单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2%、5%核增定向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比例单列,用于聘用取得“定向评价”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对部分规模小、人数少,按比例无法设置定向岗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部门集中调控、统筹使用。
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定向使用机制。对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和基层一线医务人员、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人员取得“定向评价”职称的,相关部门、单位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在限定地区或基层有效。
同时,为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模式,保持人员原有的隶属关系和财政开支渠道不变,引导医务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对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自愿到所在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不受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至相应层级或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后在乡镇连续工作累计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返回原单位工作。(记者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