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碳达峰,四川公共机构正行动起来,努力走在前做表率....。.近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四川省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四川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0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全省公共机构有效有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力争2030年前实现达峰。据悉,《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四川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将公共机构纳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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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施方案》,全省公共机构将从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推进资源节约助力减污降碳、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提升低碳管理能力等8个方面重点着力。
《实施方案》中最具四川特色的亮点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何督促考核?3月31日,川观新闻记者采访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有哪些亮点?
推动公共机构终端以清洁用能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提升电能终端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鼓励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
“通俗地说,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终端以清洁用能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机构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主要来源于锅炉房(或开水房)、食堂、公务用车消耗化石燃料燃烧;电梯、水泵、办公(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数据中心机房等所消耗的外购电力,以及采暖、生活热水所消耗的外购热力等蕴含的排放。
据相关资料显示,四川省是全国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1.48亿千瓦,居全国第二;天然气累计探明储量5.2万亿立方米,其中页岩气1.2万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一。“一方面四川拥有大量的优质清洁能源,一方面公共机构运行需大量能源,要进一步推动用清洁能源去替代原来的化石能源,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在开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方面,《实施方案》还明确各级公共机构要开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即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节能降碳管理水平,减少能源资源浪费。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纵向直报系统‘全省一张网’的建设,就是为了运用数字信息化技术,开展能源利用状况、能耗统计、能效测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在该系统建成以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实现对县级及以上公共机构重点区域能源使用数据监测全覆盖,从而达到监控和降低能耗的目的。
另外,《实施方案》还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按照《实施方案》,从2022年起,四川全省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特殊地区、特殊用途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我们还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等商业运营模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从而降低公务用车消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前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落实?
运用考核、评价等手段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约束力
在组织实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强化监督考核、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公共机构推进本地区、本系统碳达峰行动。
在强化监督考核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将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监察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考核、评价等手段,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约束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具体来说,我们将和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建立监察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考核、评价等手段,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进行监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方案》还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的公共机构要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四川西部、北部地区许多城市存在山区多、面积大、路途远的客观问题,直接导致省内不同城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平衡。所以,《实施方案》专门提出,要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到了要推进区域交流合作。按照《实施方案》,川渝两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发挥川渝两地优势,共同推广节能环保品牌,联合开展人才交流培训,制定成渝两地共同适用的地方标准、规范。记者 张庭铭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