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
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4月2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
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记须在2023年5月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56199
七、备查文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6 年修订),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
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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