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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 iSpace 最近经历了一次登月失败的尝试。不过,该公司计划在未来增加登月频率。他们的目标是运输和运营科学和政府有效载荷,同时还追求月球表面资源的长期开发和销售。去年,日本政府向iSpace颁发了向美国国家宇航局出售了自己的月球尘埃许可证,作为未来类似交易的测试案例。如果iSpace按照他们的计划将月球资源的所有权转让给美国国家宇航局,这将是世界上第一个私人运营商从事商业月球空间资源交易的案例。
其实,关于商业月球空间资源的交易并不是第一次,例如:阿波罗宇航员在 1960 年代和 70 年代出售月球岩石。这些岩石被认为是一种有价值的商品,以数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博物馆和私人收藏家。但是它们是否合规合法呢?这可以看作是商业月球空间资源交易的先例之一。然而,在当时并没有现在的月球探索和资源开发法规,因此这些交易并没有受到像现在的法律和规定的限制和监管。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私人公司涉足月球探索和开发,许多国际组织和政府正在制定法规和规定,以确保商业月球空间资源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例如,联合国宇航局于2020年颁布了《月球条约》的指南,以指导商业月球探索和资源开发的相关活动,包括资源所有权和分配、环境保护和财务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商业月球空间资源交易需要遵守国际法律和规定,以确保其合规合法。
然而,关于商业月球空间资源的开发问题,《月球协定》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本协定各方应当在月球自然资源的可开发性得到确认时,承诺建立一种国际合作组织,来管理月球自然资源的开发,并确定相应的程序。该规定应根据本协定第十八条执行。” “制度”这个词可能是一个法律术语,但是我们可以理解为“框架”。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能够开发出从月球提取特定资源的方法,我们就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国际框架,并在此框架内进行相关讨论。在此之前,任何国家或公司都不应该未经许可拿走月球资源。需要注意的是,《月球协定》并没有具体规定月球资源应该由谁拥有,因此相关讨论也应该考虑资源所有权问题,以确保开发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但是,存在一个重大问题。首先,《月球协定》得到批准的国家寥寥无几。此外,缺乏推进该框架的讨论。实际上,一些公司已经开始“出售”月球土地,而民间也有小行星探索的动向。未来,地球上的公司出售月球或小行星资源似乎并不奇怪。由于条约和协议只是道德约束,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美国和前苏联的航天机构似乎已经建立了监测机制,必要时进行干预。尽管某些国家可能会失控,但是在月球上建立殖民地或私人公司随意开采月球资源的情况并不可能出现。
虽然《月球协定》尚未被广泛批准,但考虑到南极洲和其他国际地区的历史先例,未来可能会出现类似的争端,因此建立月球资源开发的框架显得尤为重要。在过去的探月活动中,印度和日本也开始考虑月球资源的潜在价值,这增加了制定资源勘探框架的迫切性。因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月球协定》,并将私营企业的月球开发纳入其中。建立资源利用的国际框架是必要的,这有助于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争端,并确保月球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尽管条约和协议可能没有直接的遵守力量,但是建立框架的过程可以通过协调各方的共同利益来实现。这是一个重要的任务,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你们对于日本 iSpace公司将月球资源所有权卖给了美国有什么看法,在评论区留言,关注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