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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12月7日收深交所关注函,根据公司之前发出的《回函》显示,根据《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约定,爱珀科原股东暨核心成员司继成、李俊军应与爱珀科签署不少于五年的劳动合同;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不得新设投资、经营或任职任何与爱珀科形成竞争或与爱珀科业务相关联的业务或企业等经营实体;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承诺,应尽合理努力促使爱珀科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与爱珀科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被要求说明司继成、李俊军截至目前与爱珀科签署劳动合同的进展情况;爱珀科原股东及其他内部人员目前是否存在投资、经营或任职与爱珀科形成竞争或与爱珀科业务相关的业务或企业的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解决期限,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爱珀科主要管理人和核心业务人员与爱珀科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的具体进展情况,参与签订协议的主要人员,以及协议的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