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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经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地产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公司已于2023年2月22日与地产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方案与地产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
调整后地产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数量的30%,不高于发行数量的50%,认购金额=认购股份数量×最终发行价格。
甲方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3.1条调整为: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数量的30%,不高于发行数量的50%,认购金额=认购股份数量×最终发行价格。
另外,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