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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以豫政土〔2023〕985号和豫政土〔2023〕986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计10.6091公顷。现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本次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邓州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省道331内乡灵山机场至内邓高速师岗出口段改建工程(邓州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邓州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位于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事处金雷社区和三里河社区,张楼乡北张坡村、大丁村、东丁村、龚家村和小丁村。

省道331内乡灵山机场至内邓高速师岗出口段改建工程(邓州段)项目位于邓州市十林镇杨寨村,罗庄镇唐坡村。

三、被征地村组土地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被征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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