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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乃彰
日前,记者从威海市总工会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足额上缴工会经费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将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法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通过税务代收等方式向上级工会上缴40%。全年足额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对象】
全年足额上缴工会经费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实施流程
【实施流程】
全市县级以上工会均建立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收缴台账,汇总当年收缴明细,核算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年度上缴经费,通过核查已缴单位基层工会帐目,认定是否为应缴实缴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分别于2023年11月底、2024年11月底前足额返还其上缴的2023年度、2024年度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