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
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认真审核了相关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总额、拟解除限售的 55 名激励对象及其
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俊雄
余超生
陈名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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