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裕兴股份8月30日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持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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