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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海棠

近日厦门有市民举报,称位于湖里区的一家公司养了数只鸳鸯。湖里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没想到“鸳鸯”却是绿头鸭。原来,绿头鸭和鸳鸯外貌有相似之处,被人认错。(详见今日《海峡导报》03版)

原来是一场乌龙。不过,也难怪市民会弄错,这个绿头鸭与“鸳鸯”长得确实很像,假如这公司真的饲养鸳鸯,那这次可就摊上事了。举报虽然乌龙,但是市民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可见一斑,其良好的法律素养也值得称道。

近些年,因为群众监督揭发,一些非法饲养(种植)的行为被处罚的例子并不少。这对于野生动植物来说是福音,但对于相关人群来说也是警示:全民都在学法,自己可别“OUT”。我们对于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饲养或种植务必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如果自己不太懂,前期就应该去做足功课,不然,一言不合触碰法律红线,那损失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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